公布本校108學年度教職員工待遇標準表(如附件),並自108年8月1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2019-07-30• 函
發文字號: | 輔校人字第1080015046號 |
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108年7月11日董事會第19屆第14次會議決議辦理。 | ||
二、 | 「主管特支費」之發給,除依表(五)之標準核發外,特殊案例如下: | ||
(一)主管再兼另一主管時,其特支費減半,兼第3單位主管不再核發特支費;日間部與進修部合併核計。 | |||
(二)進修學制之學位學程比照進修學士班主任標準,日間學制之學位學程比照日間部系主任標準。 | |||
(三)教師同時兼任日間部與進修學士班主任,其進修學士班主任特支費減半。 | |||
(四)「主任導師」核支標準比照法務室主任。 | |||
(五)新設置單位之主管特支費依本表標準簽奉核定實施。 | |||
(六)已設置副院長之學院,如由現任系所主管兼任者,支領原系所主管特支費及減授鐘點數。 | |||
(七)餘副主管特支如為校內經費支付者,需經副主管設置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另行致發。 | |||
三、 | 碩士在職專班主管津貼或其他專案津貼,仍依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經費使用辦法或專案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