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108年12月7日(星期六)校慶活動當天作息時間,詳如說明,請查照
2019-11-01• 函
發文字號: | 輔校人字第1080021565號 |
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本校行事曆及職員服務規則第卅二條之規定辦理。 | ||
二、 | 校慶為本校重大慶典,暫停休假,一律到校上班並參與活動。如因特殊事由需請假者,請依規定辦理事、病假等請假手續,並授權人事室主任決行。 | ||
三、 | 校長為體恤同仁辛勞配合學校活動,當日於各項活動結束並完成環境維護後,得提前於中午12時下班。 | ||
四、 | 108年12月9日(星期一)共同補假一日。 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