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服務資訊公告

再次重申本校職員應確實遵守上班時間,非因公務不得於上班時間於非工作場域逗留,請查照周知。

2021-11-18•

發文字號: 輔校人字第1100021660號
  明:  
  一、 依本校職員服務規則第廿九條略以,本校日間辦公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至4時30分。中午休時間為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一時,請確實遵守。
  二、 如非公務或專案簽准彈性班別者,中午休息時間過後應即回到工作崗位執行業務與利各界洽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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