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本校學生助學金給付標準調整為每小時140元整,自107年1月1日起生效,請查照周知。
2017-12-14• 函
輔人二字第1060120112號
說 | 明: | ||
一、 | 依據106年11月13日董事會第19屆第6次會議決議及勞動部106年9月6日勞動條2字第1060131805號公告,自107年1月1日起,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40元,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2,000元。 | ||
二、 | 本校學生助學金每月薪資核計期程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月底止,於次月3日前提送學生助學金請領清單,次月20日核發。 | ||
三、 | 請各單位更新助學金請領清單(如附件),相關表件可至人事室網站/服務園地/助學金公告下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