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本校107學年度寒假作息時間暨春節及春假假期,如說明,請查照。
2018-10-19• 函
發文字號: | 輔校人字第1070022461號 |
說 | 明: | |
一、 | 依據107年10月4日本校107學年度第2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。 | |
二、 | 107學年度寒假作息時間暨春節假期如下: | |
(一)寒假作息:自108年1月21日起至2月11日止,共計3週(含春節年假),星期一至星期四上班,上班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時至4時30分。 | ||
(二)春節年假:自108年2月4日(除夕)至2月9日(初五)。 | ||
(三)108年2月11日(星期一)彈性放假,原新春團拜依寒假作息,延至108年2月12(星期二)舉行。 | ||
(四)自108年2月12日(星期二)起恢復正常作息,108年2月18日(星期一)開學。 | ||
(五)春假假期:自108年4月4日(兒童節)至4月5日(清明節)。另108年5月1日勞動節調移至108年4月1日(星期一)共同放假一日,108年4月2日(星期二)及4月3日(星期三)彈性放假。 | ||
三、 | 放假期間如單位因業務需求經主管同意而加班者,同仁得申請加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