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受理108年教育部「資深優良教師」及本校107學年度「資深教職員工獎勵」之推薦,並自即日起至10
2019-01-11• 函
發文字號: | 輔校人字第1080000693號 |
說 | 明: | |
一、 | 依據中華民國108年01月02日臺教師(三)字第1080000272號及本校86.05.08(85)學年第9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。 | |
二、 | 申請教育部「資深優良教師」及本校「資深教職員工獎勵」之申請單位(人),請先行詳閱獎勵要點及推薦填寫說明(附件一、二),受推薦人年資均計算至108年7月31日止。 | |
三、 | 請依推薦類別分別填寫教育部「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及本校「資深教職員工獎勵」推薦表(附件三、四),教育部獎勵案可採計教師校外專任年資。 | |
四、 | 各單位如有推薦服務屆滿40年之教育部「資深優良教師獎勵」候選人,另請填寫「108年服務屆滿40年資深優良教師簡介」(附件五)及附上個人生活照電子檔(JPG格式、800K~4MB以上、直式1張),連同推薦表送人事室彙辦。 | |
五、 | 檢附人事室初核參考名單(附件六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