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導

因應COVID-19疫情,本校教職員差勤實施原則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民國112年8月1日臺教高通字第1122202409號函及同日修正「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。
二、本校教職員自112年8月15日起差勤原則調整如下:
1.若教職員欲通報確診個案,請教職員先通報單位主管及環安衛職護(02-2905-3063);夜間及假日請通報校安中心(02-2905-2885)。
2.職員相關請假說明如下:(本措施自112年8月15日起實施)

事由 請假措施
職員快篩陽性者 請依病假請假
 
  • 若有相關差勤問題,請洽人事室胡小姐,分機2206。

三、以後相關差勤規定,將視疫情發展及教育部、衛生福利部指引滾動修正。

歷次因應COVID-19疫情,本校教職員工差勤實施原則(出勤、請假、遠距辦公等差勤相關規定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