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知本校教職員個人自願增額提撥儲金年度變更事宜,符合提撥資格之同仁可檢視個人需求,欲調整者則請自即日
2019-11-04• 函
函知本校教職員個人自願增額提撥儲金年度變更事宜,符合提撥資格之同仁可檢視個人需求,欲調整者則請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10日前填交申請表後逕擲人事室續辦,敬請查照。
發文字號: | 輔校人字第1080021648號 |
說 | 明: | |
一、 | 依據本校增額提撥金辦法第4條規定辦理。 | |
二、 | 本校自104年1月1日開辦增額提撥私校儲金,編制內專任教職員可依個人意願增額提撥,亦可不提撥。 | |
三、 | 增額提撥金額在不超過個人法定撥繳額度內者,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課稅,即享有稅賦減免之優惠。 | |
四、 | 檢附「教職員個人自願增額提撥儲金申請表」乙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