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105學年度第2學期職員教育訓練系列課程計畫,詳如附件,請查照。
2017-03-18• 函
發文字號:輔校人字第1060005278號
說 | 明: | |
一、 | 本(105)學年度職員應參與教育訓練學習時數至少16小時,且「本計畫所列課程」時數合計需達8小時,其中「必修」課程至少2小時,「必選修」課程至少2小時。 | |
二、 | 本學期共規劃1個必修課程、3個必選修課程與16個主題選修課程,各課程全程參加者(依規定簽到、簽退,不得遲到、早退)方可登錄教育訓練認證時數。 | |
三、 | 課程報名相關事宜另行通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