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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知本校106年6月份工讀助學金請領作業,請於106年6月30日(星期五)前繳交,逾期不予受理,如說

2017-06-20• 書函

函知本校106年6月份工讀助學金請領作業,請於106年6月30日(星期五)前繳交,逾期不予受理,如說明,請查照。

輔人二字第1060060099號

一、本校工讀助學金請領應按其當月實際工讀時數填報,為確實計算各項應發、應扣金額並避免補退等情事發生,當月請領清單應於次月3日前送交人事室,並統一於次月20日發薪。
二、因6月份工讀助學金請領收件截止日適逢大學指考,故提前至106年6月30日(星期五)收件截止,請務必準時繳交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為符合法令規定,每月工讀助學金請領應於規定期限內填送不得遞延,以免造成薪資與工時(出勤紀錄)不符,如經勞動檢查不符者,將逕依法處分。
四、工讀助學金相關表件,請至人事室網頁-服務園地「助學金公告」下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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